羅曼酒莊(Chateau Romer)約建于公元17世紀,由當時勢力龐大的蒙大列(Montalier)家族所建。1800年,菲爾丁南•薩魯斯(Ferdinand Auguste de Lur-Saluces)和蒙大列(Montalier)家族的后人瑪麗•蒙大列(Marie Therese Gabrielle de Montalier)成婚,該酒莊因此有一段時間成為了薩魯斯家族葡萄酒王國的一員。
1824年,菲爾丁南和瑪麗的女兒露易絲(Louise Alexandrine)與米爾•莫林(la Myre-Mory)家族的奧古斯•杰克(Anne Auguste Jacques)結(jié)婚。1855年,該酒莊在蘇玳和巴薩克分級中被評為二級名莊。1881年,該酒莊作為遺產(chǎn)被分割成許多小塊傳承給米爾•莫林家族的其他成員,盡管那時酒莊同時為多人所有,但酒莊管理是由當中的一個繼承人比帕爾•勞文尼(Beaurepaire-Louvagny)負責。1911年,該酒莊約有5公頃的土地賣給了羅格•法赫(Roger Farges),這5公頃的土地就是現(xiàn)在羅曼酒莊的前身。1937年,該酒莊剩下的9公頃土地又被賣給了薩維•道格拉德(Xavier Dauglade)和海亞夫人(Madame du Hayot),這9公頃土地便成了后來的羅曼萊酒莊(Chateau Romer du Hayot)。所以,羅曼酒莊和羅曼萊酒莊早期有著一段共同的歷史。
羅格•法赫家族的成員收購了羅曼酒莊之后,對于葡萄酒釀造業(yè)并不十分重視,所以從1976年開始,羅曼酒莊的葡萄園便租給了羅曼萊酒莊的安德魯(Andre du Hayot)。一直到2002年,安妮•法赫(Anne Farges)才重新開啟了羅曼酒莊的釀酒歷史,而2002年份也是羅曼酒莊在新世紀的第一款年份葡萄酒。2012年,該酒莊被伯納德•瑪格列收購。
目前羅曼酒莊葡萄園的總面積為6.5公頃,而產(chǎn)酒面積僅為2公頃。葡萄園土壤是富含砂礫和泥沙的混合土壤,所種植的釀酒葡萄品種中有90%是賽美蓉(Semillon),長相思(Sauvignon Blanc)和密斯卡岱(Muscadelle)各占5%。羅曼酒莊目前只生產(chǎn)一款葡萄酒,葡萄酒需在橡木桶中陳釀12至18個月,年產(chǎn)量約為5,000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