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為一個酒評人(Wine Critic,在國內(nèi)大家習慣稱之為品酒師),寫這個題目其實是蠻不討好的,就怕一不小心被認為是在影射其他同行,就算沒有人對號入座,也很容易被讀者們反問—你口口聲聲強調(diào)的職業(yè)道德,在面臨利益沖突時,自己還能守得住嗎?其實我自己也經(jīng)常在思考這問題,因為在從事酒評的工作時,由于國內(nèi)這個行業(yè)還相當新,關(guān)于“行規(guī)”或是“職業(yè)道德”的定義都還沒發(fā)展成熟,所以會有不少混沌不明的灰色地帶需要去仔細厘清,什么應(yīng)該做,什么不應(yīng)該做。
從定義上來看,酒評人就像影評、樂評、書評或車評等各領(lǐng)域的評論者一樣,運用自己的專業(yè),在琳瑯滿目的創(chuàng)作作品以及品牌產(chǎn)品中去作出中肯、有憑有據(jù)的分析與評價,以提供大眾消費者作為是否符合自身需求以及性價比的參考。既然酒評人的影響力足以引導(dǎo)消費行為,牽涉到商業(yè)利益,那么當消費大眾在閱讀酒評時就不免會考慮到:“我所接收的資訊,到底是軟廣告還是公正客觀的評論?”
要判斷是否公正客觀,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去檢視這位酒評家是否做到了利益回避。如果收了酒商的錢來打分數(shù)、給評價,那么這樣的評價還能公正客觀嗎?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酒評家也是一份全職的工作,動輒每年品評上萬款酒,如此大的工作量,如何才能得到相對合理且問心無愧的報酬?說到這一點,我其實是相當欽佩羅伯特帕克(Robert Parker)的。他原是一名律師,因喜好而開始出版自己的酒評。他的刊物不接受酒商的廣告,而是接受讀者的付費訂閱??恐雎蓭煹氖杖雭眇B(yǎng)刊物,他一直撐到來自訂戶的收入可以讓刊物自給自足時,才辭去了律師的工作全職擔任酒評人。由于他的影響力日漸擴大,有些酒莊也開始動腦筋想收買他,甚至有莊主暗示要讓女兒陪他過夜。幸而帕克蠻愛惜羽毛,不接受種種賄賂,甚至還因給低分得罪酒莊而被控告、被放狗咬,最后終究成為一代大師。
那么,帕克模式在中國行得通嗎?在網(wǎng)路免費資訊泛濫、各大報紙雜志仰賴廣告版面收入遠大于訂閱費用的媒體環(huán)境中,會有多少人愿意付費訂閱不含廣告的酒評刊物?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。而以起步較晚,尚未成熟的市場狀況而言,距離多數(shù)消費者養(yǎng)成付費獲取資訊來做為購酒參考的習慣,恐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。所以據(jù)我觀察,國內(nèi)真正能夠自己不賣酒、不為酒商打工的酒評人們,也就只有幾種方式來維持生計:寫書、演講、辦教育;當然,家底雄厚不在乎收入的人除外。這幾種靠時間和勞力來營生的模式能賺得了多少錢,就不用我說了,其實讓大家樂在其中的是金錢以外的因素:經(jīng)常品嘗美酒美食的機會、與國際專業(yè)人士們的交往,以及四處旅行的生活。
最近有些酒商和酒莊很直接的問我,如果要讓我在雜志上或微博上專門介紹他們的酒,需要付出什么代價?我想了半天,最后回復(fù)他們“還是請把貴公司覺得很自豪的酒送來給我嘗嘗吧!如果真的很好,我會主動在在合適的版面和主題里做些推薦,免費!”——其實這也不是我多么自命清高的想要立貞潔牌坊啦,而是想想,收錢寫違心之論,又能賺多少?如果推薦的酒被讀者們?nèi)靸深^打槍的話,這行業(yè)還怎么混下去?不值得,不值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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