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世紀以來,美國加利福尼亞州(California)便和起泡酒一詞深深地聯(lián)系在一起。當時的酒莊紛紛效仿法國香檳(Champagne)的釀造方法來釀制大量風味普通的起泡酒。眾所周知,香檳是一種特殊的起泡酒,只有在法國北部香檳產(chǎn)區(qū),選用指定的葡萄品種,即霞多麗(Chardonnay)、黑皮諾(Pinot Noir)和莫尼耶皮諾(Pinot Meunier),根據(jù)指定的生產(chǎn)工藝香檳法(Methode Champenoise)所釀造的酒才可標注為香檳。然而,由于1919年簽訂的《凡爾賽條約》(Treaty of Versailles)存在著漏洞,美國有一部分酒莊所生產(chǎn)的起泡酒可在酒標上標注“加利福尼亞香檳”。
法國的香檳(圖片來源:www.polroger.com)
今天,美國人每年平均消費1,900萬箱起泡酒,其中有將近1,000萬箱是由美國本土酒莊所產(chǎn)。如今,美國新一代的起泡酒生產(chǎn)商正嘗試使用不同于香檳的釀酒葡萄和釀酒工藝,來釀造一種獨立于香檳,屬于美國人自己的起泡酒。在品種方面,他們嘗試采用雷司令(Riesling)、灰皮諾(Pinot Gris)、長相思(Sauvignon Blanc)、白詩南(Chenin Blanc)和梅洛(Merlot)等葡萄品種來進行釀酒。
白詩南(圖片來源:Doris Schneider, Julius Kuhn-Institut)
在釀酒工藝上,有一部分來自中央海岸(Central Coast)和圣塔麗塔山(Santa Rita Hills)產(chǎn)區(qū)的酒莊使用查馬法(Charmat Process)來釀造起泡酒,這種釀造方法來自意大利,第二次發(fā)酵不是在瓶中,而是在不銹鋼罐中進行。意大利流行的普洛賽克(Prosecco)和阿斯蒂(Asti)起泡酒便是采用這種方法釀制。另一部分酒莊采用的是古傳釀酒法(Ancestral method)。和香檳的二次發(fā)酵不同,古傳釀酒法只需要進行一次發(fā)酵。也就是說,葡萄酒在完成一次發(fā)酵之前就會被裝入瓶中,而瓶中葡萄本身含有的糖分在酵母的作用下會產(chǎn)生二氧化碳,二氧化碳溶解在酒液中便會生成氣泡。在這種方法下,生產(chǎn)的起泡酒大多都是微甜型的,具有酒體輕盈、氣泡較少和酒精度低的特點。(文/Violet)